板面基本要求:板面不得有气泡、裂纹、结疤、黑膜、拉裂、折痕和夹杂等,不得有分层和锈蚀等缺陷。
[Ⅰ组表面] :正面不得有表面缺陷;反面允许有厚度公差1/4的轻微麻点和轻微划痕。
[Ⅱ组表面]:两面允许有厚度公差之半的轻微麻点、轻微划痕、局部蓝色氧化色;反而允许有公差厚度之半的小气泡、小拉裂及辊印。
[Ⅲ组表面]:正面允许有公差之半的轻微麻点、局部深麻点、小气泡、小拉裂、划伤、轻微划痕及辊印;反而允许有厚度公差的上述缺陷,允许有蓝色氧化色。
对于冲压件和喷涂件来说,应该按Ⅰ、Ⅱ组表面要求来验收进货。同时附加条件为:不允许有针孔和裂纹。表面为无光泽的加工毛面。